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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父母立遗嘱,被继承人全家人的一位朋友作为遗嘱见证人,可这个朋友与继承人有一定的商业合作关系,那这份遗嘱还有效么?“应该找什么样的见证人作为自己的遗嘱见证人?”这一问题……

LAW NEWS
01

遗嘱见证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谁都可以做遗嘱见证人么?

02

如何找合格的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的身份规定有哪些?



      

一.
遗嘱见证人的意义


要点
案情资讯

刘某某,有一子刘某兄、养女刘某妹。刘某某生前立下一份遗嘱,自己的所有个人财产由其子刘某兄继承。该遗嘱由刘某某的朋友张某代书,并由张某和李某在遗嘱上签字见证。

刘某某死亡后,刘某兄与刘某妹因分割遗产发生纠纷,刘某兄认为父亲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由自己继承,而刘某妹则认为父亲的遗嘱无效,其遗产应当由两人各得一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妹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刘某某所立代书遗嘱无效,刘某某的遗产应当法定继承。法院经庭审查明张某与刘某兄合伙经营企业多年,至今见证人仍是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本案中,法院最终以见证人是利害关系人而确认遗嘱无效,那么我国继承法规定哪些人不能成为见证人呢?

      了解见证人的意义首先要了解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分,遗嘱应当由遗嘱人自己书写,但是由于如不会写字、生病或主观上不想自己书写等客观原因,遗嘱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等遗嘱形式,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



二.
遗嘱见证人的身份条件


要点
法条

非遗嘱人亲笔书写形成的遗嘱,见证人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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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知识阅历、思维状况等原因其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会产生不正确的判断和认识因此他们不能为公民的遗嘱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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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人、受遗赠人是遗嘱人遗产的直接继受者与遗产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由他们进行见证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产生不利影响;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前述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配偶、子女(包括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等)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亲属等,他们因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自然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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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他们也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
见证人身份不合规,导致遗嘱无效



      本案中刘某某所立遗嘱的见证人张某与刘某兄共同经营工厂是继承人刘某兄的合伙经营人,张某的身份符合法律中“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他们也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的规定。


      因此应当认定见证人张某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刘某某所立遗嘱无效,在无其他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刘某某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由于只有刘某由于只有刘某彬和刘某妹是刘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应当由刘某兄与刘某妹各分割一半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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